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秀屿区埭头镇潘宅等3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施工单位 | ******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五类):达到合同价1%以下(含1%)或金额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一、计入变更比例 1、灌溉与排水工程 (1)原设计蓄排沟A01高1.7m,河岸两侧(左岸为z轴线、右岸为y轴线)各加固867m,设计平均清淤高度0.5m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以下事宜: 施工进场后,原设计图中左岸桩号z0+550~z0+610段60m护岸挡墙位于村民自建房屋后,因河道清淤拓宽放样后,发现若该处开挖会影响破坏到村民自建房屋围墙基础。经各方商榷,取消该段护岸建设,该段上、下游护岸与该处已建围墙护脚直接相衔接;原设计图中左岸桩号z0+700~z0+730段30m的挡墙为村民自建,挡墙单薄,原为拆除重建,施工进场后,发现该段河岸一侧耕地权属村民不让地施工,无法满足施工条件,协调多次无法解决,经各方商榷,取消该段护岸建设。变更后,左岸(z 轴)共加固挡墙777m,长度变更,结构不进行变更。 位于右岸桩号y0+000~y0+098 段为村民自建道路,在施工过程中,村民多次阻挠不同意该段河道进行深挖,经多次协调无法解决,各方商榷后,对该右岸桩号y0+000~y0+098段的加固断面进行结构变更,变更后挡墙高1.1m,顶宽0.5m,具体详见变更图。变更后,右岸(y 轴)共加固挡墙 867m,桩号y0+000~y0+098段的加固断面进行结构变更,长度不变更,其他位置不变更。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本次设计变更减少造价-160325元,增加造价30549元,合计变更减少造价129776元。下浮后减少造价116286.52元,变更减少造价占施工合同价的2.9%。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工程设计变更表、工程设计变更投资对比表及设计变更图纸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5年06月30日 | 2025年06月30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