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221-0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3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第五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时间不一致,现统一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9点00分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15时09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民政局(本级)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20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83号杏园小区103,104门市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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