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元(含税),第一名。 公示日期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3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和 其他有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人不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尼洋河林芝市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贺鑫 联系电话:****** 地址:尼洋河林芝市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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