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1000吨钣金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1000吨钣金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都市******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备200台(套),新建钣金加工生产线5条,公辅工程依托现有,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生产1000吨钣金。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杨家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无组织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无组织达标排放;打磨废气于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无组织达标排放;喷粉涂装废气经喷粉房密闭+两级过滤收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固化废气、丝印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及金属屑、焊渣、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委外处置;喷粉滤筒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丝印网版、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