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侨大道南段(凤岭庄-花北大道)第三方检测监测【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14-18-01-6245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侨大道南段(凤岭庄-花北大道)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侨大道南段(凤岭庄-花北大道)第三方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花侨大道南段(凤岭庄-花北大道)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国际冷链产品交易中心地块南侧,北接建设中花侨大道南止现状花北大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全长约1.06km,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消防给水工程(给水管径为200mm)、排水工程(最大排水管径为1000mm)、照明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附属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 (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水平位移、沉降、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等主要内容;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压力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含价),不另行计算编制费,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乙方需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 | ||
工期(交货期) | 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且受托人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委托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8.1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招标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投标人(若为联合************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近二年(从2023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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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7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27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7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罗工 | 联系电话 | ******-84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