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娄烦县10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太原市娄烦县、古交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出线间隔1个,220kV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7.8km,铁塔46基,随新建线路铁塔架设2根48芯的OPGW光缆。 |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中国四标准,并严格遵守《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用水,施工人员施工场地设置移动环保厕所,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冲厕,环保厕所的处理废渣定期清掏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乱排。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在建设临时道路、临时供电工程、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剥离的表层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应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的环保距离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和环境监测。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运营,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居民区,架空线路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优化线路路径、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教育,杜绝滥捕、滥猎现象发生。塔基施工应设置围挡,施工严格在围挡内进行。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