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弃光提灌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安全物资竞价采购公告
因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弃光提灌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10:00前报价文件提交至阳光采购网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全物资 | 多种规格型号 | 批 | 1 | 详见报价表 |
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为准,竞价采购文件及报价表的数量仅作为竞价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竞价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需方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多轮竞价,竞价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随时报价,最低报价且资格条件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材料、制造、出厂、检测鉴定、装卸、运输、安装、税金、合理利润、售后服务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12月至项目完工,分期分批供货。
3、交货地点: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弃光提灌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点,验收前所有风险由供方承担。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供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供方在为需方供货期间,供方须积极配合需方工作人员。除需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员参与的检验与验收,需方均不认可。
4.2供方涉及现场安装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安装稳固、牢靠。
4.3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需方移交货物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货物清单、货物合格证、货物检验报告(如有)等。
4.4供方需对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期间提供一定的质保,购买的成品的质保期按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执行,现场拼装、组装、安装的按实际协商的质保期提供质保。
4.5验收方式: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设备物资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对不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给予清退,并要求更换。
5、质保期:最后一批次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响应人资质要求:
6.1响应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其参与的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相匹配。
6.2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报名时需为中国电建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合格供应商,未被列入黑名单。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4报价人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报价文件要求:递交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价文件。填写信息及报价完整,签字盖章齐备,扫描清晰无缺页,所有报价文件资料合并为同一个PDF上传至采购平台,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9、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招行云证、国内信用证、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支付信用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30%,信用支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需方均不承担信用支付贴息费用。
9.2材料价款的结算: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发货凭证》或《送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9.3付款:先货后款,每月结算数量以到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按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持结算周期《材料结算单》,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本期结算款的95%,其中结算款中的3******银行保函)。质保期在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到期且无质量问题发生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须处理符合需方要求,质量及履约保证金返还相应顺延。供方给予需方2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为需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10、其他事项
为保障生产需要,按照以下先后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所提供的材料质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10.2交货期限是否能满足竞价文件要求;
10.3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的质量、价格最低的供货商成交。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水生态公司
******有限公司水生态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系人:韩建博 ******
电子邮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A座25楼水生态公司
******办公室
监督电话:******9047
2025年 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