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治理范围包括温水溪流域仙都段及龙尾溪、枫珠溪、云山溪、土楼溪四条支流。龙尾溪:河道清杂清表3500平方米,河道清淤4349立方米,水生植物种植2585平方米,生态滤料网5座,微生物激活生态修复系统1套,DN200污水管93米,智能分流井2座等;枫珠溪:河道清杂清表9600平方米,河道清淤5558立方米,水生植物种植1626平方米,水生动物投放36.8千克,生物巢14群,液气能高效除磷脱氮系统8套,人工湿地282平方米,微生物激活生态修复系统1套等;云山溪:河道清杂清表3850平方米,河道清淤5507立方米,水生植物种植1555平方米生物巢6群,生态基用量360平方米,生态浮岛6座;盖板沟长161米,焊接钢管236米,人工湿地4202平方米等;土楼溪:河道清杂清表1000平方米,河道清淤375立方米等;在排口末端设置1200立方米/天截污泵井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在末端出水口设置排口耦合水质净化系统,在云山溪与温水溪交汇处设置20000立方米/天移动高效除磷系统1座,新建微型水质监测站5套:清退恒发养殖场及仙亭水电站;项目概算总投资226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2.0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115000元),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11500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城市排水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115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注: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8074/)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免缴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 18.2.1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4日 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8074/)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仙北路,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融信澜园1栋6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美灵、林瑞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8074/
联系电话:400-850-3300
部门或机构名称:******改革局
地点: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一巷一号、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