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噪声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省和县至无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255******有限公司。项目委托方为本项目各施工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噪声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比。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噪声监测设备采购;
2、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芜湖市、马鞍山市;
4、项目概况: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和县至无为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规划的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于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西北侧姥桥枢纽,与G4221沪武高速公路交叉,终于S30铜商高速,与在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顺接,跨越芜湖和马鞍山两个地级市。推荐线路里程68.783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27米,投资概算总金额为******万元。
5、招标限价:110万元
二、询比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包括但不限于:①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建设工作,包括前端、后端及配套设施的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设备安装、调试及保修期(1年)内修复;②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环保监测工作,对项目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扬尘等监测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完成数据采集、推送。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本次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3.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2供应商业绩最低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①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一项智慧工地(或信息化建设)项目或高速公路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安装业绩。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一项扬尘噪声监测系统安装业绩。
注:
①应提供业绩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中应能体现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噪声监测工作内容。
②如提供的业绩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关键性评审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③同一业绩满足上述两项要求的,应予以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
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书
①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注册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半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②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9:30(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6443/)查看询比公告,并在获取期限内注册登录“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
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获取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820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交通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6443/)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西路18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小组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西路18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820室
联 系 人:储工、汪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