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山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包含最大管径为DN2400的雨水管道施工,该施工内容不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可承担范围内,而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本项目企业资质资格要求由原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7项第3点规定的平台上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无法判定是否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以提供结算审核定案书作为佐证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
本项目定标方案第3项“子要素内容:建筑业龙头企业”所载“建筑业龙头企业”,要求其认证名称中明确含有“龙头”二字,而非泛指行业领先企业的其它认证或荣誉。
本项目定标方案第4项“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定量评审标准删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得40分;”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12月04日09:00推迟至2025年12月15日09:00。
注:
①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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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