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新产业园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规划五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4-99-01-4021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机场高新产业园市政道路配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机场高新产业园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规划五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机场高新产业园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规划五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部,机场第二高速西北侧、大广高速南侧,金谷南路东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中部,机场第二高速西北侧、大广高速南侧,金谷南路东侧。项目共包含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规划五路 3 条市政道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 15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DN400~DN1200排水管,新建道路,道路总长 2375.127m。其中: 规划一路:道路为南北-西东走向,南起于先科二路(起点:X=264981.193,Y=47293.968),东止于高信二路(终点:X=265242.749,Y=48148.306),道路长度 898.493m,道路宽度 15m,双向 2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 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于规划一路(起点:X=265219.439,Y=47317.379),东止于高信二路(终点:X=265080.562,Y=48118.843),道路长度 792.413m,道路宽度 15m,双向 2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 规划五路: 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起于规划三路(起点:X=265343.786,Y=48687.389),南止于先科二路(终点:X=264791.198,Y=48390.406),道路长度 684.221m,道路宽度 15m,双向 2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实际实施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6294.950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188.167543万元。 | ||
招标内容 | (1)工程勘察: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道路及排水设计需求,在初勘布孔的基础上(详勘成果资料需融合初勘成果)补充详细勘察孔21个,每孔深度约为15米,地质钻探孔总进尺约为315米。 (2)工程设计: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 (3)工程施工: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士,DN400~DN1200排水管,新建道路,道路总长2375.127m。其中: 规划一路:道路长度898.493m,道路宽度15m,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 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高信二路段):道路长度792.413m,道路宽度15m,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 规划五路:道路长度684.221m,道路宽度15m,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 3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属市政综合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实际实施为准。 (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档案移交等。 | ||
工期(交货期) | 2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5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274.82333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3.3.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3.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3.3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3.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投标人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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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花和路4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140-214号A栋5003、5005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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