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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已由青原区发改委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两山创工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青原区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工程地点:位于吉安市青原区105 国道北侧滨江大道东侧地块(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
四、工程概况:新建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界区内的污水收集系统(从收集管开始)、处理工艺、土建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网工程等。新建泵站提升工程,配套污水管网6733 米,Ф1000 污水检查井110 个,Ф1250 污水检查井15 个。项目总用地面积31.68亩,项目总投资10100.00 万元。
五、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项目总投资:10100.00万元
八、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界区内的污水收集系统(从收集管开始)、处理工艺、土建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网工程等,总用地面积31.68亩。对青原区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九、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委托代理人: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人为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人非建造师或“四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及要求:拟派监理工程师要求:壹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1.中选单位需根据实际要求分项目进行监理服务2.按设计图纸、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提供监理服务。3.代表甲方对施工方进行监管,如:材料进出场验收、有关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控制。
5、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必须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经注册执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必须取得监理资格证书。
6、特别提示:项目可能会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中选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照青原区住建局相关要求进行考勤打卡,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每个项目至少一人)且每人每月不少于22天。
7、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5:00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两山创工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7****2411(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