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
为深入推进博罗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效率,我中心拟实施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及《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
******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对集中布局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实施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益优先”的目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
(二)项目内容:升级改造19个公共停车场(含2379个泊位及光储充一体化设施)、新建石湾镇牛头潭村旁光伏长廊(含光伏发电、储能装备),总投资约3.46亿元(其中建设投资15390.90万元,建设期利息1301.30万元,有偿使用权转让费用17900.00万元)。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将25年有偿使用权(含投融资、建设、运营、收益权)转让给中标方,由其承担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责任,期满后由中标方无偿移交资产回政府指定部门。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对本项目范围和内容的意见;对有偿使用方式的意见;对运营管理的意见;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一)线上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将意见表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征求意见”。
(二)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
1、意见需真实、具体,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2、我中心将对所有意见进行整理、分析,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3、若对本项目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5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博罗县“百千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有偿使用权转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