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及《东丰县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农村局评审,拟确定以下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东丰县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单位。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项目结果向社会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七天,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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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
来源: 时间: 初审:赵鹏飞 复审:史益锋 终审: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