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30日经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永兴南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代佳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E2348]
有效期至:2030年4月29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