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行告〔2025〕6号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服务中心予以公告。
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业务主管单位 |
登记成立时间 |
******服务中心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后西街238号2栋4楼 |
汪丽 |
******MJ0C07341B |
中共资中县委社会工作部 |
2025年5月9日 |
特此公告。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4日
县行政审批局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