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05-00014
二 、 项目名称:高新区冬季机械设备除运雪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新区冬季机械设备除运雪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86栋1-2层S6号
中标(成交)金额:1,263,15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新区冬季机械设备除运雪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高新区冬季机械设备除运雪服务项目(C******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至少配备 5 名以上专 职人员,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 2、负责清扫或运输积雪,以雪为令。在接到采 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保证机械及人员及时就位 到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机械设备运行无间歇, 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合同 内容,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对采购 人予以赔偿。 3、除、运雪车辆均应服从、密切配合采购人的 调度指令,满足采购人除运雪作业要求。作业过程 中应保证无延误、拖拉作业现象。除、运雪车辆应 做到互相配合,及时高效完成除运雪任务; 4、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 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 状态完好; 5、拟配备于本项目相关机械设备应参加保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保险到期,供应商应提前 15 日 续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 供应商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说明,或者另外找到可以 替补的机械设备并报采购人。 7、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 21 税费,车辆出现事故及交通违章,均有供应商负责, 同时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 8、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做好车辆操作人员的安 全教育工作,如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有 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9、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 测、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为保证除雪任务顺利完 成,要及时维修、保养车辆设备及人员安排; 10、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相应车型的资格、身 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必须听从采 购人带队领导的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 和要求; 11、车辆工作 8 小时为一个台班,如车辆工作 4 个小时则为半个台班,超过 4 个小时按一个台班计。 12、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采购人用车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具体以下雪指令 为准)。
服务标准:1、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至少配备 5 名以上专 职人员,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 2、负责清扫或运输积雪,以雪为令。在接到采 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保证机械及人员及时就位 到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机械设备运行无间歇, 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合同 内容,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对采购 人予以赔偿。 3、除、运雪车辆均应服从、密切配合采购人的 调度指令,满足采购人除运雪作业要求。作业过程 中应保证无延误、拖拉作业现象。除、运雪车辆应 做到互相配合,及时高效完成除运雪任务; 4、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 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 状态完好; 5、拟配备于本项目相关机械设备应参加保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保险到期,供应商应提前 15 日 续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 供应商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说明,或者另外找到可以 替补的机械设备并报采购人。 7、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 21 税费,车辆出现事故及交通违章,均有供应商负责, 同时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 8、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做好车辆操作人员的安 全教育工作,如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有 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9、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 测、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为保证除雪任务顺利完 成,要及时维修、保养车辆设备及人员安排; 10、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相应车型的资格、身 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必须听从采 购人带队领导的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 和要求; 11、车辆工作 8 小时为一个台班,如车辆工作 4 个小时则为半个台班,超过 4 个小时按一个台班计。 12、供应商必须保证车辆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采购人用车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步雪、刘树胜、陈雨(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新区冬季机械设备除运雪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92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 址:鞍山市千山路2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鞍海路900-6栋-1-3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奕盈
电 话:******
(已压缩)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