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首都(廊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环首都(廊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5]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1629.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4612.91万元,建设规模:A01培训综合楼、A02综合服务楼、A03轮训营房、A04常驻营房、A05化工车间厂房模拟和生产实训楼、A06战略物资储备库1、A07战略物资储备库2、A08看台、A09库房、A10垃圾用房、A11门卫1、A12门卫2、A13门卫3、B04烟幕室、B01搜寻能力训练房、B0******消防训练架、D01无废水处理站、D02中水处理站等,总面积为52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2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38.20平方米),建设地点:霸州市霸州镇前卜庄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建设规模:A01培训综合楼、A02综合服务楼、A03轮训营房、A04常驻营房、A05化工车间厂房模拟和生产实训楼、A06战略物资储备库1、A08看台、A09库房、A10垃圾用房、A11门卫1、A12门卫2、A13门卫3、B04烟幕室、B01搜寻能力训练房、B0******消防训练架、D01无废水处理站、D02中水处理站等,总面积为50302.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36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38.20平方米)。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4050.811319万元。计划工期: 430 日历天。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___/__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 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302.8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24050.811319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期(开标日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及以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受预留份额的约束,若投标人为中型及以上企业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预留比例,投标人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分包意向承诺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9 08:30至2025-05-08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 “惠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9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四档:2000万≤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3000元;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4000元。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向 ******管理局;联******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旭阳、樊琳琳、石森,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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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首都(廊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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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玉泉路232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嘉越、瞿亮亮 | 联系人: | 樊琳琳、石森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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