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监督性核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24〕231号),为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无锡市拟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监督性核查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监督性核查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42.4万元;
4、项目工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1)对全市已设立入河排污口(涉及企业、市政、温排水方面)开展抽查检查,预计40个左右,检查内容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材料抽查、排口排放水质实际情况、排口规范化管理情况等,并对排口主要指标开展抽查性监测,形成入河排污口审批设置监督管理报告。
(2)对新设立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抽查检查,预计10个左右,检查内容包括设置审批合规情况、验收情况、排口排放水质实际情况等开展抽查检查和监测,形成新设入河排污口审批设置监督管理报告。
(3)对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约8000个入河排污口信息开展维护、更新,对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入河排污口登记等信息开展归集、核查、数字化管理,并开展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出管理优化建议。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10:30前;
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张霄 联系电话:0510-******。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投标人须于2024年4月13日17:00前,将投标单位名称告知联系人。
2、报价:投标人须于2024年4月15日10:3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专家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中选公司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