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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水保、洪评及取水论证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十堰市张湾区国瑞中心B座1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ZK-YY-******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水保、洪评及取水论证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30(万元)
6、最高限价:330(万元)
7、采购需求:对郧阳区全域地热能绿色低碳供热(冷)建设项目(一期)进行水保、洪评及取水论证咨询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②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a.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b.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e.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a-e项任意一项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格式,格式自拟)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格式,格式自拟)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格式,格式自拟)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未提供格式,格式自拟)。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国瑞中心B座17楼
3、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须是本公司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人发送。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国瑞中心B座17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天河北路8号19幢1层2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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