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坐落在天津市的项目,通过比选招标,于2025年7月3日进行开标,共3家供应商参加比选。
本项目主要为高速养护公司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反光标志服、冬季棉服等)进行采购。
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比选分为一个标段。
为高速养护公司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反光标志服、冬季棉服等)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采用1+1的签订方式,若第一年合同执行期内,中标人满足招标人要求,则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一次。
3、被否决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填写的响应项信息与上传的pdf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a款规定。依据比选文件评审办法3.1.1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填写的响应项信息与上传的pdf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a款规定。依据比选文件评审办法3.1.1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填写的响应项信息与上传的pdf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a款规定。依据比选文件评审办法3.1.1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因无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比选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比选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