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数据智能中台建设工程(标包1:大数据智能开发平台子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2025年企业级数据智能中台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招标编号:ZJZB-2025-21264。
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建设以大数据和AI融合为核心的企业级能力平台,深度融合数据与智能技术,全面增强数据处理与治理能力,实现AI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大数据智能开发平台子系统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地点交货 |
2 | 多模态数据处理子系统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地点交货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第3.3.2条。
2.7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本资格预审文件为标包1:大数据智能开发平台子系统。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大数据集群配置管理 | 支持集群参数配置维护、同步、应用与撤销,节点上线、下线及维护管理,租户管理及资源分配、权限维护。 |
2 | 运营监控 | 1.支持对IAAS、PAAS、SAAS、DAAS等层级的监控阈值配置。 2.支持告警规则配置,包括生效对象、阈值、级别等。 3.支持状态监控与异常处理、通知机制。 |
3 | 安全 | 1.支持数据查询结果防拷贝与页面水印。 2.支持数据敏感等级定义、字段级脱敏策略设置。 |
4 | 低代码开发 | 1.提供拖拉拽式低代码开发,支持8种以上转换节点。 2.提供系统规范性和语法正确性校验,并基于低代码能力提供字段级血缘。 3.支持Python任务自动转为低代码任务。 4.支持SQL反解析,实现代码与视图双向转换。 5.支持复杂SQL逻辑解析(如多层子查询、JOIN、UNION等)。 |
5 | 数据采集 | 1.支持多源数据采集(FTP、数据库、Kafka等)至Hive。 2.支持文件校验、回执下发、重传审核、对账功能。 3.支持国产化环境适配(鲲鹏CPU、CTyunOS、TeleDB等)。 4.支持实时/准实时采集、多模态数据入湖。 |
6 | 任务调度 | 1.支持Spark jar、Flink jar、MR jar任务提交与Kerberos认证。 2.支持SQL脚本优化与规范检查。 3.支持根据定义的规则及任务信息生成实例。 4.支持重做当前、重做后续、强制执行、强制通过、手工任务、调整优先级等批量调度操作。 5.支持根据集群资源阈值,自动挂起任务提交,以防过载。 |
7 | 任务执行 | 1.支持任务流量控制与优先级调度。 2.支持文件触发、重传触发等自动化执行机制。 |
8 | 训练监控 | 1.支持训练过程可视化监控。 2.支持断点续训。 |
9 | 推理适配 | 1.支持多模型(如DeepSeek、Qwen、TeleChat等)在英伟达A100、华为昇腾910B等平台部署与稳定运行。 2.支持模型资源配置推荐与用户配置持久化。 |
10 | 推理加速 | ******集团与省侧两级推理服务。 2.支持异构计算资源(英伟达、昇腾)统一调度。 3.支持训推一体化与模型一键部署。 4.支持服务监控与性能指标采集。 |
3.3.3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2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数据智能开发相关的成功销售案例至少1个,其中大数据智能开发相关软件开发部分的合同金额合计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在招标阶段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标包1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孙晓丹
电 话:010-******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陈泓光、于卓冉、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陈泓光******265、于卓冉******360
电子邮件:******、******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 9100 4385 005 751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