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深圳市市管桥涵定期检测(C)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深圳市市管桥涵定期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7 2.项目名称:2025年度深圳市市管桥涵定期检测 3.项目预算:******.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证书(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甲级)(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2)具有公路工程专项类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证书。(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3)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①未按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完成资质证书核定更新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机构资质);②已按住建部(建质规〔2023〕1号)完成资质证书核定更新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钢结构和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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