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宁农(科)发〔2025〕2号)及《海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海农发〔2025〕109号)文件要求,按照发布遴选通知、建设主体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考核走访等,拟确定有一定规模、长期稳定且产业基础良好、具备一定示范推广作用的海原县鸿鑫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海原县宏旺种养殖家庭农场2家经营主体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4******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
??附件:海原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结果表
??******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