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青源竹产业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竹青源竹产业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青源竹产业综合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攸县宁家坪镇联和村社前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于攸县宁家坪镇联和村社前组原株洲惠格有机肥公司闲置厂房内建设竹青源竹产业综合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21126.72m2,依托现有厂房、办公楼及食堂,在现有厂房基础上装修改造,同时新建楠竹储存仓库和成品仓库。项目主要建设竹制品生产区、机制炭生产区,主要原辅材料为楠竹和竹屑,主要产品产能为环保机制炭5000t/a、竹筷3000t/a和竹丝12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机制炭生产废气:厂房封闭,原料(竹屑)本身重量较大,并且含水率较高(45%左右),很不易起尘,原料堆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量较小;二次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系统废气(炭化尾气燃烧废气、应急燃烧炉燃烧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制棒粉尘、烘干粉尘)经水喷淋除油+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竹筷竹丝生产废气:机加工粉尘(锯料、冲胚、分层、开片、拉丝),厂房封闭,原料(鲜竹)湿度高,产生的粉尘粒径大,向外逸散较少且大多沉降在车间地面,经喷雾除尘和定期清扫地面后少量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炭化尾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油+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齐头断料成型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硫磺熏蒸废气设置封闭式的熏制车间,硫磺在封闭的房间内对竹制品熏制完成后,产生的SO2经负压收集+钠碱法(碳酸钠)脱硫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竹制品碳化消毒、烘干二氧化硫随水汽一同散失,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锅炉废气(炭化尾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烘干系统废气(炭化尾气燃烧废气、应急燃烧炉燃烧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制棒粉尘、烘干粉尘)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锅炉废气和烘干系统废气中VOCs、齐头断料成型颗粒物、二次破碎颗粒物、硫磺熏蒸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喷雾除尘废水经自然蒸发、物料带走后全部消耗,不外排;脱硫废水随脱硫废液做一般固废处置,不外排;炭化冷却水经蒸发后全部消耗,不外排;仓库除尘水部分蒸发,其他随竹屑一起进行烘干、炭化工序,不外排;员工的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强主要来源于断料机、开片机、粗铣机、拉丝机、风机等设备,设备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噪声集中在生产车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维护保养,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竹制品加工边角料收集后作为机制炭生产原料;脱硫废液交友回收单位回收;碎竹炭及不合格品外售回收单位;炉渣收集后用作农家肥;冷凝竹焦油和竹醋液收集后作燃料处理。 危险废物:运营过程中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内采用垃圾桶进行收集,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