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07号),我局拟开展自治区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作内容:结合兴宾区自身实际,以试点方式探索林权登记提质增效的路径方法,按照要求完成试点村林权不动产登记事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办法。
2、项目资金:49万元。
二、报价方式
(一)报价应从市场价考虑,对报价过高、不合理的报价或超出询价人支付能力的报价,询价人有权否决全部报价,本次询价无效,询价人不作任何补偿,请报价人注意风险。
(二)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请随报价清单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登记业务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含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格式自拟)
5、单位业绩支撑材料,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林权不动产登记相关项目的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6.报价清单(报价依据或报价合理性举证材料)。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上文所列所有材料;
(二)评估单位提交的询价材料需密封加盖公章,未密封的视为无效文件;
(三)报价人应承诺对评估报告履行答疑及保密的义务。
四、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止。
五、最终确定询价中标人
以有效报价和单位业绩、资质、信用条件经我局党组会议确定后为中标单位。
六、其他
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办公室。
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519室;
邮编:546100;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2-******。
******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一、项目概况
1、工作内容:结合兴宾区自身实际,以试点方式探索林权登记提质增效的路径方法,按照要求完成试点村林权不动产登记事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办法。
2、项目资金:49万元。
二、报价方式
(一)报价应从市场价考虑,对报价过高、不合理的报价或超出询价人支付能力的报价,询价人有权否决全部报价,本次询价无效,询价人不作任何补偿,请报价人注意风险。
(二)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请随报价清单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登记业务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含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信用声明函(格式自拟)
5、单位业绩支撑材料,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林权不动产登记相关项目的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6.报价清单(报价依据或报价合理性举证材料)。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上文所列所有材料;
(二)评估单位提交的询价材料需密封加盖公章,未密封的视为无效文件;
(三)报价人应承诺对评估报告履行答疑及保密的义务。
四、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止。
五、最终确定询价中标人
以有效报价和单位业绩、资质、信用条件经我局党组会议确定后为中标单位。
六、其他
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办公室。
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519室;
邮编:546100;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2-******。
******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