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公示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1324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凌河区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4-10号
中标(成交)金额:444,500(元)
评审总得分:81.6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一)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按照惯例国家、省、市2025年将要下发的相关通知,葫芦岛市南票区将在2025年6月开展日常举证变更工作,2025年11月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二)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3)《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2.技术标准 (1)2025年国家、省、市相关通知、规定;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4)《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5)《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12) ;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其它相关文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为一年
服务标准: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明渊、李卓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66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南票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6-14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