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3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参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电渣生产线扩建项目 | 济源示范区承留镇济源市豫北重型冶锻公司院内 | ******有限公司 ? ? | ******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因市场产品需求,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建设电渣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新增2台环保节能型电渣炉(1台5t 、1台12t),外购钢坯、钢锭经电渣重熔工序后通过热处理、锻造和机加工等工序生产轧辊,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轧辊产能约为5000t/a,其余产品产能不变。主要生产工艺为电渣重熔—保温缓冷、切割—加热炉加热—锻造—退火—粗加工—调质—半精加工—淬火(水淬)—氮化(如有需要)—精加工—产品。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切割、电渣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电渣重熔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氟化物,氮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氨气。焊接和切割工序固定工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电渣重熔废气共用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电渣配料废气采用在车间二次封闭,经过负压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电渣重熔废气经一套“干式脱氟+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核算和预测,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954-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过程中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无外排废水。生产设备冷却水经冷却池和冷却塔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综上所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电渣重熔炉、淬火机床、锻造机和立式车床等生产设备及风机和泵等辅助设备,采取设备入车间后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地面吸收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料头、电渣重熔过程产生的废电渣及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焊接假电极过程产生的废焊渣、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袋、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护锭板、收尘灰、原辅料拆包产生的废吨袋和废淬火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废淬火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固废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液压油过滤产生的废液压油和废滤网,锯床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切削液、及液压油和切削液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桶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全厂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0391-6633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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