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2、4号线(含延长线)2025-2027年风管清洗检测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01标段: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0个月,时间预计为2025年06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1号线东延线(麻丘站-瑶湖东站),北延线(昌北机场站-蛟桥站)为2025年06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1号线既有线(双港站-瑶湖西站)为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正式进场施工书面通知为准。
02标段: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0个月,时间预计为2025年06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2号线延长线(楞上站-南昌东站)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2号线既有线(南路站-辛家庵站)为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正式进场施工书面通知为准。
03标段: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2个月,时间预计为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正式进场施工书面通知为准。
该项目服务期采用“1+n”年模式,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前一年合同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的形式确定后续合同是否继续执行,如甲方仍有需求,按本合同继续执行,如甲方无需求,则后续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服务费用据实结算。
2.4 采购范围:
01标段:对南昌地铁1号线32个地下车站内的通风系统管路及附件(包括送、回风管道、风口、软接、空调机组以及管道内的各种风阀和消声器、过滤网、风口滤网等)清洗消毒,并由投标人组织或委托省内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逐站检测,每站取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水质检测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另2个高架站(汇贤大道站、建业大道站)仅需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提供卫生检测报告,各项检测报告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02标段:对南昌地铁2号线37个地下车站内的通风系统管路及附件(包括送、回风管道、风口、软接、空调机组以及管道内的各种风阀和消声器、过滤网、风口滤网等)清洗消毒,并由投标人组织或委托省内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逐站检测,每站取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水质检测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各项检测报告均须合格且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03标段:对南昌地铁4号线25个地下车站(鱼尾洲站-礼庄山站)内的通风系统管路及附件(包括送、回风管道、风口、软接、空调机组以及管道内的各种风阀和消声器、过滤网、风口滤网等)清洗消毒,并由投标人组织或委托省内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逐站检测,每站取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水质检测报告、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另4个高架站(中堡站-白马山站)仅需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提供卫生检测报告,各项检测报告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类业绩。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公共建筑工程定义: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行政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含大专院校),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以及厂房建筑。
4.1 获取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02室。
4.2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7日~05月0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或网上邮件获取。
4.4 投标人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4.1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4.2 单位介绍信。
4.5 网上邮件获取时,投标人须将采购公告第4.4项要求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http://******》上同时发布。
7.1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份。投标人办理获取采购文件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PDF版及格式文件的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8.1 采购人:******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3 ******有限公司
8.4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791-******、******(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