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场所空调安装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旧空调一批(存放于屏山镇蒋坝社区屏山木材检查站二楼),需要安装到位于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办公场所,现需确定空调安装工作所需的服务单位。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工作内容:为采购人搬迁并安装空调,且提供安装过程中所需耗材,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最终以实际安装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公告需求对旧空调进行搬运、清洗、安装,确保满足使用。
服务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空调安装工作。
二、资质、业绩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所列营业范围包括“家电安装”。
(三)业绩要求:无
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现场踏勘
因本次空调安装环境复杂,较一般空调安装耗材使用量较大、部分空调外机安装困难,请对上述空调安装有能力及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5月16日18时00分前,前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楼)实地踏勘,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总价控制价:32390元,分项单价控制价见附件1。
投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项目进行单价报价,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出总报价。注:如投标人计算错误,所有分项单价报价×表列分项工程量(耗材量)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与总报价不符,以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为准。
投标人报价(单价、总价)均不得高于采购人的控制价(单价、总价),其中任一项超过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工作,空调试用合格后方可申报结算;结算时,先以所有分项单价报价×实际完成分项工程量(耗材量)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分项款项之和如低于或等于总报价则以分项款项之和按实结算,如高于总报价则以总报价金额进行结算。
五、公开询价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0日18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加盖鲜章的扫描件)递交报价资料。邮寄(当面送达)地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08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报价资料:
⑴报价函,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营业执照)副本,⑶承诺函。
序号即为报价资料装订顺序。其中,⑵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⑴、⑶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
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总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人民政府网”发出(公示期1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08室)签订合同,按采购人要求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各项单价、总价最高限价
2.报价函(含承诺函)模板
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旧空调一批(存放于屏山镇蒋坝社区屏山木材检查站二楼),需要安装到位于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办公场所,现需确定空调安装工作所需的服务单位。
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工作内容:为采购人搬迁并安装空调,且提供安装过程中所需耗材,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最终以实际安装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公告需求对旧空调进行搬运、清洗、安装,确保满足使用。
服务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空调安装工作。
二、资质、业绩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所列营业范围包括“家电安装”。
(三)业绩要求:无
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现场踏勘
因本次空调安装环境复杂,较一般空调安装耗材使用量较大、部分空调外机安装困难,请对上述空调安装有能力及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5月16日18时00分前,前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楼)实地踏勘,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总价控制价:32390元,分项单价控制价见附件1。
投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项目进行单价报价,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出总报价。注:如投标人计算错误,所有分项单价报价×表列分项工程量(耗材量)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与总报价不符,以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为准。
投标人报价(单价、总价)均不得高于采购人的控制价(单价、总价),其中任一项超过控制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工作,空调试用合格后方可申报结算;结算时,先以所有分项单价报价×实际完成分项工程量(耗材量)算得所有分项款项之和,分项款项之和如低于或等于总报价则以分项款项之和按实结算,如高于总报价则以总报价金额进行结算。
五、公开询价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0日18时00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加盖鲜章的扫描件)递交报价资料。邮寄(当面送达)地址: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08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报价资料:
⑴报价函,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营业执照)副本,⑶承诺函。
序号即为报价资料装订顺序。其中,⑵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⑴、⑶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的原件。
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总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人民政府网”发出(公示期1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恒轩君山大厦308室)签订合同,按采购人要求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各项单价、总价最高限价
2.报价函(含承诺函)模板
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