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Kr-85放射性气体使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5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Kr-85放射性气体使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东江乡新圳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公司原有Kr-85气体使用场所实施退役,本次退役是为了使Kr-85气体使用场所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的要求,场所退役后开放为普通工作场所使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对项目拟退役的核医学科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严禁闲杂和无关人员进入。(2)退役工作人员需进入拟退役场所控制区时,保守考虑,需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同时使用辐射监测仪进行现场监测,并做好记录。(3)在退役评价工作完成前,严禁将场所内相关物品、设备移出控制区。(4)在拟退役工作场所出入口张贴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做好巡查记录、防盗等措施。(5)公司成立了退役工作小组,本项目场所退役工作由退役工作小组领导,制定退役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退役工作的执行。(6)本项目拟退役工作场所在退役前、退役过程、退役后均需对现场辐射水平进行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