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泸州市页岩气资源丰富,已投产气井多达300余口,开采产生的压裂返排液组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督察发现,全市返排液处置总量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各县(区)上报的2022年返排液处置量共约200万立方米,但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产生量仅有145万立方米。”已完成整改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委提出。联系电话:0830—******;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人民政府2号楼314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附件: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泸州市页岩气资源丰富,已投产气井多达300余口,开采产生的压裂返排液组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督察发现,全市返排液处置总量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各县(区)上报的2022年返排液处置量共约200万立方米,但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产生量仅有145万立方米。 |
整改责任单位 | ******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全面摸清页岩气压裂返排液产生、处置情况,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对页岩气废水全链条监管机制。 |
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底******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2)2024年6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页岩气压裂返排液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3)2024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页岩气压裂返排液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GPS******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党委、政府,有关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 (1)已建立健全页岩气压裂返排液产生处置台账,收集区(县)相关返排液数据,摸清底数。 (2)已于5月正式印发《泸州市页岩气压裂返排液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完成整改。 (3)第一季度,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赴泸县、叙永县开展现场抽查。第二季度,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龙马潭区开展现场督察,督促落实页岩气压裂反排液运转处置联单制度。第三季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赴纳******管理局到泸县开展现场督察,检查各平台回注、回用、外送台账,督促落实页岩气压裂反排液运转处置联单制度;第四季度,市发展改革委带队,特邀请2******有限公司开展返排液产生处置相关工作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