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招标码: ************12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5 年 04月29日在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820000.0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80日历天 |
90.45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818000.0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80日历天 |
85.50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835000.0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80日历天 |
76.5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樊海明 |
雷克刚 |
郭爽 |
|
证书1 |
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编号 |
(CS******644) |
(CS******4) |
(CS******8)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1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 2025 年04月30日至 2025年05月8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办公室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改革局
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2025 年 0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