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江创智企业港项目变电所设备采购安装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1.2建设规模:本标段包含1.2期新建10kv变电所及配套工程,1.1期原变电所改造,1.1期外场电力排管改造。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64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0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取发票。开票联系方式0519-******。
************有限公司开具。
注:
1)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友情提醒:
******有限公司网、e交易网。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1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委员会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均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的。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居民身份证;
4.2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投标建造师证书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4.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4.6提供投标建造师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7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居民身份证。
4.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三)。
4.10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4.1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特别提醒:
①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审材料需单独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②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显示不合格的,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e交易平台”。
2.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2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投标报价得分。
一、投标报价(100 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总价和综合单价)及以下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二、定标办法
(1)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细则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细则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细则为准。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出生日期: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e交易平台 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
三、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四、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五、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六、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
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江创智企业港项目变电所设备采购安装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1.2建设规模:本标段包含1.2期新建10kv变电所及配套工程,1.1期原变电所改造,1.1期外场电力排管改造。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64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0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
******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取发票。开票联系方式0519-******。
************有限公司开具。
注:
1)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
联系人:顾女士 | 联系人:王萍 |
电话:0519-****** | 电话:0519-****** |
友情提醒:
******有限公司网、e交易网。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1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委员会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均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所载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的。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居民身份证;
4.2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投标建造师证书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4.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4.6提供投标建造师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7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居民身份证。
4.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三)。
4.10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4.1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特别提醒:
①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审材料需单独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②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显示不合格的,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e交易平台”。
2.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附件2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投标报价得分。
一、投标报价(100 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总价和综合单价)及以下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二、定标办法
(1)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建造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细则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细则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细则为准。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出生日期:
单位:部门: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e交易平台 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
三、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四、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五、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六、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
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