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2-00107
项目名称: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5000.00
最高限价(元):585000.00
采购需求:编制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统筹将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恢复为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土地机构等级证书,从业等级包含乙级及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业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提交至辽******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 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34号
联系人:赵思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联系方式:024-******
******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银行账号:************32050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
电 话:024-******
                项目概况
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2-00107
项目名称: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5000.00
最高限价(元):585000.00
采购需求:编制彰武县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统筹将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恢复为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土地机构等级证书,从业等级包含乙级及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业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提交至辽******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 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34号
联系人:赵思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35号(302)
联系方式:024-******
******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银行账号:************32050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莹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