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同翔基地同安东路(同新路-新324国道段)综合管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同翔基地同安东路(同新路-新324国道段)综合管廊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起于同新路,终于新324国道
联 系 人:童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