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维序员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209单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2025-YJY-025 项目名称:维序员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万元 采购需求: 维序员服务外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2 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3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④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证书或声明或类似业绩)。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款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资格承诺制”要求: (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可不提供序号1、序号2、序号3及序号4)。 (2)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提供有效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投标的,由自然人签字)。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5年11月29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有限公司前台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联系电话:瞿小姐(0592)******转8013。 售价:100 元(人民币)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有限公司开标室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18层1801-1820单元 联系方式:董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6号华龙大厦2209单元 联系方式:瞿小姐(0592)******-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小姐 电 话:(0592)******-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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