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困难群众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30
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5)029-1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民政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困难群众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029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溆浦县困难群众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溆浦县困难群众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否 | 详见附件 | / | 1 | 项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5月6日
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地点:怀化市溆浦县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4月29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民政局 乙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志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谢世秋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溆浦县 地 址:溆浦县
******有限公司
醴陵市支行
帐 号:************7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