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公司全流程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全流程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全流程智能化改造项目 | 新安县铁门镇沟头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全流程智能化改造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沟头村,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新增1条硅砖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定型硅砖:原料(废砖)—破碎、筛分—卸料、配料、搅拌—压制成型—干燥—预热—隧道窑高温煅烧—抽检—包装入库;不定型散装料:外购原料—卸料—配料搅拌—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种类不变,定型硅砖产能增加3万吨,年生产能力由5万吨增加至8万吨(定型硅砖6.2万吨、不定型散装料1.8万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 ******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县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新环委办[2025]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等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新建3#全自动封闭配料线车间,所有物料输送管道密闭,地下搅拌工序加盖并设置集气管路,卸料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废砖处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高温煅烧工序废气经1套“干法脱硫+覆膜滤袋除尘+低温SCR脱硝设备”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氨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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