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河湾小区2025年商铺租金评估项目
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项目概况
云河湾小区2025年商铺租金评估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是自筹,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合格的询价响应人参加。
1.2询价(合同)范围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固定总价。服务范围:云河湾小区2025年商铺租金评估项目。具体的询价响应人自行考察,询价响应人在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和价款调整。租金评估清单如下:
序号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 | 面积 | 类型 | 状态 |
1 | 8-103 | 1—2 | 305.70 | 商铺 | 待租 |
2 | 8-104 | 1 | 41.28 | 商铺 | 待租 |
3 | 8-105 | 1—2 | 236.73 | 商铺 | 待租 |
4 | 8-106 | 1 | 40.29 | 商铺 | 待租 |
5 | 8-107 | 1 | 44.27 | 商铺 | 待租 |
6 | 8-108 | 1—2 | 188.24 | 商铺 | 待租 |
7 | 12-103 | 1—2 | 275.48 | 商铺 | 待租 |
8 | 12-104 | 1 | 27.64 | 商铺 | 待租 |
9 | 12-105 | 1—2 | 159.43 | 商铺 | 待租 |
10 | 12-106 | 1 | 42.87 | 商铺 | 待租 |
11 | 12-109 | 1 | 39.93 | 商铺 | 待租 |
12 | 16-115 | 1—2 | 98.51 | 商铺 | 待租 |
13 | 16-118 | 1—2 | 98.51 | 商铺 | 待租 |
14 | 16-119 | 1—2 | 119.39 | 商铺 | 待租 |
15 | 15-103 | 1 | 91.7 | 商铺 | 待租 |
16 | 15-106 | 1 | 93.25 | 商铺 | 待租 |
17 | 15-107 | 1 | 80.35 | 商铺 | 待租 |
18 | 15-110 | 1 | 105.8 | 商铺 | 待租 |
19 | 15-112 | 1 | 63.56 | 商铺 | 待租 |
20 | 16-106 | 1—2 | 207.81 | 商铺 | 待租 |
21 | 16-111 | 1—2 | 162.8 | 商铺 | 待租 |
22 | 16-110 | 1—2 | 54.03 | 商铺 | 待租 |
23 | 16-112 | 1—2 | 37.95 | 商铺 | 待租 |
24 | 17 | 1—2 | 835.22 | 售楼处 | 待租 |
1.3服务期
10日历天,每个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1.4项目控制价
含税2万元(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次询价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包括现场踏勘费用等),高于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5联系地点
金融中心B2栋25层。
1.6支付条件
所有评估报告出具成果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人应具有经营范围涉及本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询价响应人应有类似资产评估的业绩经验;(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1.信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询价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询价响应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投标活动或履约过程中,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询价响应人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询价响应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本标段询价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发包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询价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为询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C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D 询价响应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2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关联企业:不同询价响应人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不同询价响应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询价文件的询价响应人,其他相关询价响应人不予认可。如获取询价文件时未发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发现的,询价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获取方式
(1)询价响应人登录“淮安市交通控股招标采购平台”(******/)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响应人须办理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ManagementGuide40.html;
(备注:本项目为纸质标无需CA和电子签章)
(3)如在招标采购平台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平台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2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3地点:
平台获取:供应商登录******/qyunitinfo,在“我的项目”里选择对应标段,点击后进入工作台,点击招标文件下载。
4.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其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作为询价响应人代表,则无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提供复印将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应有类似资产评估的业绩经验;(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本项目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8询价响应人必须按照附件1规定的报价格式填写相应价格,不按格式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9)其他文件要求: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报价高于最高报价限价、询价响应文件不全或未加盖公章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询价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有效询价响应文件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向询价人推荐1至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报价相等时,由询价人自行确定。(注:经评审后,若有效询价响应人不足三个,作流标处理。)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4月29日 下午16时00分;
递交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有限公司25层开标室;
递交方式:仅接受询价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提交)。
7.其他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0517-******、******
******有限公司淮安区分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报价函
******有限公司淮安区分公司:
我公司愿意以 的价格(含税),税率: ,承担 云河湾小区2025年商铺租金评估项目。
附件:(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供)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手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