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街道就业******街道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及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街道就业驿站升级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单位
******办事处
三、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经费
限额人民币10万元(最终按上级评估考核档次及上级划拨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金额为准)。
五、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参与的询比机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与的询比机构必须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项目运作案例报告;
4.需投入不少于2人用于开展服务;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6.项目中选机构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二)资料提交:
各响应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从业服务清单;
4.项目服务方案;
5.服务标准明细项目。
以上材料要求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询比单位全称,递交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名及询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询比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询比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比须有3家或3家以上机构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由采购部门组织实施询比确定服务机构。不足3家报名机构,则重新组织公开比选活动。
(二)询比原则。根据各意向机构有效服务方案,综合比较意向机构的资质经验、价格、项目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询比服务机构。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街不再另行通知。
七、签订合同
参与的询比机构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机构。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 5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逾期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服务中心(冼家庄17号101房)(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
******办事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