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文星镇坛水村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项目
施
工
合
同
建设单位:大竹县坛水村村******委员会
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甲方:大竹县******委员会
乙方:******有限公司
大竹县文星镇坛水村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项目经2025年03月24日******服务中心选取中标,乙方为中标承建单位,甲、乙双方就建设的相关事宜根据《合同法》订立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竹县文星镇坛水村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大竹县坛水村
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保范围
承保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项目内容
三、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3月25日-2025年06月25日,共90天,完成合同工期后,经镇、村和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
四、工程竞谈价
工程合同总价为297082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零捌拾贰元整(人民币)
五、工程验收及质量要求
该项目完工后据实验收,如未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比例扣减,单项工程量之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调整,确保工程竞谈价总量不变;因乙方擅自决策造成工程量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建设费用。
保养期后,乙方按程序申请甲方组织初验,然后由镇上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资料的准备和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确保建设质量全部达标,如未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付款方式
按工程施工完成进度和上级资金到位情况下,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和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最多支付结算资金的97%,预留结算资金的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后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可以支付到位的全部资金,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直到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否则不支付质量保证金。
七、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按建设安全操作规程办理,建设工程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镇财政所、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