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锻件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锻件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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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4031万元,改造利用厂区原有5号厂房,购置高度热镦锻机生产线、立式加工中心、辅助生产线及项目配套模具(90吨)加工设备,采用锻造、车加工、热处理及抛丸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25800吨高速锻件和7200吨立式锻件智能智造生产能力。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气涉及锻造废气、热处理废气、抛丸废气及模具热处理废气等。热处理废气、抛丸废气及模具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2)本项目运营期,锻件清洗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3)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
******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