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刀具、量具、工具类及电气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有限公司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CG******-080F
项目名称:******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刀具、量具、工具类及电气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因具有特殊性,无法预估具体的采购金额,具体采购金额及最高限价在第二阶段确定供应商方式过程中确认
最高限价:无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刀具、量具、工具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刀具、量具、工具类)等进行征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零星耗材类供应商入围服务内容为刀具、量具、工具等。如铣刀、钻头、卡尺等日常教学使用耗材征集3家供应商向征集人提供所需教学耗材。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电气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学院仪器设备及耗材类(电气类)等进行征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零星耗材类供应商入围服务内容为电气。如电线、电缆、电阻、电容、集成模块和其他电气类辅助配件等日常教学使用耗材等征集3家供应商向征集人提供所需教学耗材。
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在征集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并且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第一阶段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顺延一年;协议期内供应商按征集人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第二阶段工作的具体送货时限在第二阶段询价单中另行约定),如需要安装调试的要免费安装调试;遇紧急情况,需要的商品要在2小时之内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 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五、文件的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征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征集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每包组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不接收扫描件),材料不全者谢绝领取征集文件。
九、对本次征集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单位信息
******学院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滨江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000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