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博益环保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黄石下陆区长乐山工业园钟山大道与光大1路交叉口路东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
项目概况:博益公司在现有厂区东侧征地53.65亩,拟实施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将现有9500t/a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模提升至30600t/a。改扩建后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含贵金属类危险废物、含钨钼废催化剂、铜镍废催化剂、废钒钛系废催化剂等。将厂区分为2部分,现有厂区为一厂区(占地30亩),新建厂区为二厂区(占地53.6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二厂区新建焙烧车间、湿法车间、原料仓库、产品库、辅料库以及环保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网络连接为:
************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p=196
点击上述网络链接后,可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在该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4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
邮编:435000
******有限公司
七、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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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