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梁子湖流域鲁家海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函》(梁子政函〔2025〕11号)及相关文本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梁子湖流域鲁家海生态修复工程
2503-420702-04-01-71556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在梁子湖流域内的鲁家海区域实施生态修复措施,着力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对于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修复工作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
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镇毛塘村鲁家海
五、项目建设单位:
******人民政府
六、项目建设期限:
18个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梁子湖流域市级保护湖泊鲁家海进行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生态边坡建设长度为2450m,包括边坡防护、植物栽种等;
(2)生态塘湿地建设面积为123000㎡,包括平面形态与水力路径优化、基底修复、水生植物栽种等;
(3)水生植物群落构建面积为159000㎡,包括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栽种;
(4)水生动物群落投放重量为10600kg,包括滤食性鱼类及底栖动物投放等。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51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深化项目研究,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行业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并按项目管理程序到我局办理初步设计批复。
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梁子湖流域鲁家海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工程设计 |
√ |
√ |
√ |
||||
工程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