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向阳路1号正西方向90米;
******服务中心装饰工程,主要内容为全玻璃隔墙、楼地面、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及油漆、涂料、裱糊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预算价:3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
******服务中心装饰工程,主要内容为全玻璃隔墙、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及油漆、涂料、裱糊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8:30至2025年5月3日17:30。
4.2标书工本费200元。提供纸质标书,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联系方式:******(或加微信******897将所需材料发至微信)。
4.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录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3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居委会二组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刘畅 联 系 人:王迎华
电 话:****** 电 话:******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