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学院委托我司组织公开招标的******学院2026-2028年食材采购预选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UHOSZC******)”现作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UHOSZC******
******学院2026-2028年食材采购预选供应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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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件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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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场地情况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面积: (1)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3分; (2)3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 (3)2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不含)的得1分; (4)1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不含)的得0.5分; (5)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不含)的得0.25分; (6)5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需同时具有冷藏库、冷冻库): (1)500平方米(含)以上得3分; (2)4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 (3)3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不含)的得1分; (4)2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不含)的得0.5分; (5)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不含)的得0.25分; (6)1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配送场所面积,若面积单位为立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平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配送场所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配送场所】 ①自有:投标人提供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转账凭证、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复印件均可);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自有或租赁的提供配送场所内部、外观图片; 2.【冷库】 ①自有: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 ②租赁:同时提供租赁合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转账凭证、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复印件均可);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等),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自有或租赁的提供冷库内部、外观图片; 3.以上场所及冷库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面积: (1)4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3分; (2)3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 (3)2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不含)的得1分; (4)1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不含)的得0.5分; (5)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不含)的得0.25分; (6)5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需同时具有冷藏库、冷冻库): (1)500平方米(含)以上得3分; (2)4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 (3)3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不含)的得1分; (4)2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不含)的得0.5分; (5)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不含)的得0.25分; (6)1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配送场所面积,若面积单位为立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平方米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配送场所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配送场所】 ①自有:投标人提供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租赁:同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租赁期内任意一次转账凭证、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复印件均可);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自有或租赁的提供配送场所内部、外观图片; 注:若因政策原因导致上述配送场所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应当由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说明,或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实际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2.【冷库】 ①自有: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 ②租赁:同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租赁期内任意一次转账凭证、与转账凭证相对应的发票(发票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复印件均可);若出租方非不动产所有权人,则应提供出租方与不动产所有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自有产权证明(房产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且该合同应载明转租权条款,或提供不动产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文件。 ③自有或租赁的提供冷库内部、外观图片; 4.以上场所及冷库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5.注:若因政策原因导致上述冷库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应当由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说明,或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实际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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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种植基地情况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种植基地或合作基地面积:低于500(不含)亩或无种植基地的不得分;500亩≤面积<1000亩得1分;1000亩≤面积<2000亩得2分;2000亩≤面积得4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种植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自有基地土地证明文件,租赁种植基地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和出租方自有基地土地证明文件,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 3.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种植基地或合作基地面积:低于500(不含)亩或无种植基地的不得分;500亩≤面积<1000亩得1分;1000亩≤面积<2000亩得2分;2000亩≤面积得4分。 证明材料需体现种植基地面积,若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换算为亩的证明材料。若合同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基地面积信息的材料。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自有基地土地证明文件,租赁种植基地需提供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协议)和出租方自有基地土地证明文件(土地证明、历史遗留函、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 3.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均不得分。 注:若因政策原因导致上述种植基地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应当由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说明,或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实际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沁园二路2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朴雪花/张挺/刘建成
项目咨询:0755-******
采购代理机构对接人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0755-******(总机)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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