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2025年-2027年职工共建饭堂采购与配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为职工共建饭堂提供鲜肉类、蔬菜类、鲜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采购与配送供应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江门市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服务网点及仓库;
2.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3.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1家供应商。
五、项目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从2025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5日。
六、项目付款方式
根据食堂采购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七、项目报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季度报价单(含鲜肉类、蔬菜类、鲜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商品);
4.供应商基本概况(含公司业绩、运输能力、仓储场地、人员等情况);
5.实施方案(含服务承诺、应急预案、质量控制措施);
6.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表1),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八、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5-2027年食堂采购与配送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服务商。
九、项目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服务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7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件及相关材料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禤小姐 0750-******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李小姐,0750-******,******
附表: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职工共建饭堂2025年-2027年食堂采购与配送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