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于2025年04月2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发布澄清答疑公告。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P188,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1、技术方案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仿宋字体(字的大小不作要求)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全套投标技术方案文件不得存在空白页,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招标资料提供的技术资料为PDF版本,图纸图片中字体并非为仿宋字体,如按以上要求,暗标文件的字体处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都非常大,不利于投标文件的制作;目前招标提供的技术资料均为统一格式,不修改字体也能满足暗标评审要求。为更好的编制文件,建议技术方案中图纸图片字体和字号不做要求。
答:技术方案(暗标)中图纸图片的字体和字号以发布的“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图集”pdf文件中的字体和字号为准,其它均按招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暗标)制作要求”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表中“其它(5分)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水治理类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是不分等级奖励的,此处如何认定计分方式?此处是否有不合理之处?
答:不分等级奖励的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一律按三等奖计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第(5)点“(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治理类重点实验室的,计1.5分”。此评分标准的制定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且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不具有倾向性、排他性。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第(6)点“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政主管部分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水治理类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均指与生态建设有关的项目获奖)。此评分标准的制定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且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不具有倾向性、排他性。
3、原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答疑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答疑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
招 标 人:******集团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湖塘路交叉口东北角1#栋
联 系 人:李晓栋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卜亚敏、刘泽亚、龙帆
电 话:0731-******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监督电话:******